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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乌海市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乌海公安局       时间: 2022-01-29 11:09:33.000000

    乌海市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乌海市公安局以《乌海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指导,以全市公安机关实际工作为出发点,紧紧围绕市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持改革创新和需求导向,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不断优化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办事流程、减少办事要件,大力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不断增强公安机关公信力、执行力,全力营造安全稳固的政治环境、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多维度强化政策解读和回应。公安机关因维护政治安全,强化打防管控等社会治安体系建设工作的特殊性,相关政策制定以公安部、公安厅为主,本年度无市公安局自行制定的政策,政策解读工作侧重于解读和公开上级部门制定的各项惠民利民政策,传递权威信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机关的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的办法>的通知》要求,各公安窗口单位均将办事流程图、服务事项、服务指南、服务时限、收费标准、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了细化,并制作“温馨提示”宣传单摆放在各业务窗口,组织志愿服务者为办事群众提供咨询导办服务,通过智能一体机和电视进行政策、制度宣传,对“一次办、马上办、就近办、网上办”业务事项等“放管服”改革、便民利民措施新政进行细致解读,让办事群众对所办业务流程一目了然,及时获取权威信息和政策红利。2021年发布各类解读25条。

    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和政务新媒体、网站建设。2020年,市公安局根据要求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公开信息180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更新45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80条,专栏专题维护5次。

    )强化“便捷服务”,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从“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成本”4个方面出发,出台便民利企措施83条。身份证申请受理实现“全区通办”,在全区率先实现身份证收费电子缴费,2项证明类业务和5项户口迁移业务实现“跨省通办”。深入推进“蒙速办·一次办”,在全区率先实现新生儿出生事项“一件事一次办”。 全面推进“智慧服务自助快办”,建成海勃湾分局“24小时公安智慧自助服务厅”。全新升级“乌海24小时警局”,在全区率先实现微信视频连线“可视报警”,已累计应答咨询5.3万余次,处置警情1500余件,被选定在全区公安机关现场会介绍经验做法。

    健全制度体系建设全力做好保障监督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市公安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设立组长1人、副组长2人、成员负责人14人,各相关部门均设立联络员。

    二是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精神,乌海市公安局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逐步建立包括有《乌海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乌海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制度》《乌海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等20项工作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9

    0

    2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在服务群众、加强沟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是,由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大量公开工作既与公众密切相关,又涉及公安工作的保密要求,因此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政务公开的内部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侧重点还需不断调整,政务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政务公开工作的手段和方法还有待深化和拓展。在推进网上办事方面,当前“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网络正在积极推进完善,除交警、出入境、户籍管理以外的其他公安业务大多数还需要群众到窗口进行办理,并不能实现“网上办”

    三是基层受理点警力不足,推进改革工作效率不高,例如三区分局出入境受理窗口由于基层民警警力有限,民警都身兼户籍、车管等业务,导致受理人员无法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造成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较慢。目前,市公安局将继续加强对三区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受理窗口民警的督导工作,同时,基层单位增设专职出入境民警,同时为基层窗口印制宣传单和展板,保证各项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下一步工作中,将积极探索政务公开工作的好办法、新形式,不断调整政务公开工作的范围和内容。

    一是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将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日常性工作抓好、抓实,进一步加强操作规范和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流程和制度,不断提高车管、户政、出入境等窗口部门电话咨询和工作接待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并逐步在接待、受理、答复、处理过程中形成规范的用语和处理程序

    二是将增补更新政府公开信息,主动接受乌海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公安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进一步梳理乌海市公安局的规范性文件,并予以审定公开,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全力完善和充实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层次和水平,使政务信息公开更好地服务政务公开工作,大力拓展公安工作便民利民服务空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乌海市公安局

                      20220119